中新網鄭州7月8日電(董飛)今年4月份,河南綠園藥業有限公司(簡稱:綠園藥業)兩條生產線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投入試生產被河南省環保廳責令停產,並給予行政處罰。但隨後,環保廳督查發現該公司並未按要求停止試生產,也未交納罰款,其被列入環保“黑名單”。
  未經同意擅自試生產
  2014年2月21日,河南省環保廳對位於新鄉市的綠園藥業調查發現,該公司年產6300噸高技術原料藥項目2010年7月建成6-APA、阿莫西林兩條生產線,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投入試生產。現場檢查時這兩條生產線正在生產。
  “上述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前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後二十日內組織對環保設施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試生產條件的,方可投入試生產;不符合試生產條件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整改’之規定。”
  今年4月10日,河南省環保廳向綠園藥業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告知該公司對省廳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綠園藥業辯稱對生產工藝與污水處理方式進行了變更,資金緊張,請求延緩或減免處罰。環保廳對綠園藥業的申辯材料進行了覆核,認為上述理由不影響對該公司違法事實的認定和處理。
  河南省環保廳的處罰通知書稱,根據綠園藥業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適用規則(試行)》,確定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4月28日,依據《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擅自投入試生產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試生產,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經研究,河南省環保廳廳對綠園藥業環境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責令停止試生產,依法辦理試生產手續。給予罰款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不停產、不交罰款被列“黑名單”
  而時隔兩月後,河南省環保廳於6月27日對外通報,“關於對綠園藥業實施環保‘黑名單’管理的通知”引發媒體關註。
  “黑名單”通知稱,“省環保廳在對行政處罰執行情況進行後督察時發現,綠園藥業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一是年產6300噸高技術原料藥項目建成的6-APA、阿莫西林兩條生產線未按照省環保廳行政處罰決定書(豫環罰〔2014〕15號)要求停止試生產;二是未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豫環罰〔2014〕15號)要求交納罰款。”
  河南省環保廳要求新鄉市環保局對綠園藥業採取有效措施,督促該公司立即停止試生產,依法辦理試生產手續,儘快交納罰款。環保廳將對企業依法加處滯納金,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月7日,綠園藥業就上述嚴重環境違法問題向中新網記者回覆稱,“隨著醫葯行業工藝技術的不斷進步和新材料、新技術的不斷創新,按照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節能減排的總體要求,原環評審批的生產工藝已不適應新技術要求,我公司對6-APA、阿莫西林兩個產品的生產工藝進行了調整,調整後污染物產排量大幅減少。”
  綠園藥業稱,“在污水治理方面,我公司為避免重覆建設,決定將生產廢水排入華星藥廠污水處理廠合併處理。(華星藥廠和綠園藥業同屬劉莊農工商總公司)華星藥廠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日處理能力60000噸,現實際日處理量18000噸,完全有能力處理綠園藥業的各種生產廢水。”
  回覆還稱,“鑒於生產工藝、產品數量及污水處理方式發生改變,我公司需要對原有環評進行變更,目前環評變更手續正在辦理中。罰款已交省環保廳。”
  記者瞭解到,綠園藥業屬新鄉市知名的劉莊農工商總公司旗下,是由劉莊村和國內多家公司共同投建的製藥股份制企業,總投資10多億元。而“華星藥廠”曾是全國最大青黴素生產企業,近年來也因環境違法頻被曝光,因多次排污超標一度被停產。
  另值得註意的是,綠園藥業2010年7月建成6-APA、阿莫西林兩條生產線,擅自投入試生產至今多年,當地環保部門是否對綠園藥業的違法行為知情?又是如何監管的?
  一周前,記者就此致電新鄉市環保局局長胡建森瞭解情況,正在會議中的胡並未解答以上問題,便匆匆掛斷了電話。記者發去採訪短信至今也未見回應。(完)
  (原標題:河南綠園藥業存嚴重環境違法:不停產不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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