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1月27日,衡山南嶽室內設計鎮,想到自己今後的生活,聶水華神色黯然。 圖/實習生張瀚峰
  紅網長沙11月28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覃劍 吳和健)24歲的聶水華被查出患上尿毒症。為了求生,她用虛假的住院資料和發票,套取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金42燒烤萬餘元。她的養父、養兄等16名親友、鄰居,也因協助其騙保獲刑。
  聶水華希望用自己的力量延續生命,卻選擇了鋌而走險的方式。她的親友、鄰居,在借出身份證、醫保卡去新農合辦辦理兌港式飲茶付手續時,以為是“取巧”多拿到些救命錢,卻不知道已經觸及法律的底線。
  出住商生兩天被遺棄,準備結婚時被查出尿毒症,為了治病騙保42萬餘元,24歲的聶水華在不長的生命歷程里經歷了數次波折。騙保的行為,還將她的養父、養兄等人一起拖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3年9月12日,作為第一被告,衡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聶水華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哥哥聶志軍因在假釋期間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元。父親聶炳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對G2000涉案親友、鄰居也分別判處二年有期徒刑至5000元罰金不等的刑罰。
  因需要定時進行血液透析,聶水華目前被批准保外就醫。
  因尿毒症住院,購買假髮票報銷
  11月27日中午,記者在衡山南嶽鎮蓮花路旁,見到了坐在條凳上的聶水華。她穿著厚厚的棉衣棉褲,臉色發黑,獨自坐在屋檐下,看著街上人來車往,眼珠一動不動。直到記者上前打招呼,聶水華才慢慢站起來,點頭示意並帶記者進屋。
  聶水華與母親租住在三樓的一個房間。走到二樓時,記者聽到她開始喘氣,但她仍然堅持走在前面,進入房間後,倚在窗戶前,慢慢平息起伏的身體。
  說起法院的判決,聶水華臉上並無表情,母親唐秋蓮則拉了拉她的衣角,把她拉到了自己身邊。
  事情要從2012年7月14日說起。聶水華因多次頭疼無力到醫院檢查,被確診為尿毒症。這種病被稱為“第二癌症”,只能通過換腎或者“透析”來維持生命。
  家人將聶水華送到湘雅三醫院住院治療。面對昂貴的治療費用,聶水華瞞著所有的人,購買了假的住院資料和發票,開始套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金。
  為多拿救命錢,找親友借證件
  在湘雅三醫院住院一段時間後,聶水華回到了老家衡山縣東湖鎮南溪村做保守治療。每隔兩天,聶水華就要由父親聶炳光騎著摩托車翻越衡山,到大山另一邊的南嶽鎮南華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做透析。
  此時,家裡的經濟壓力越來越大。聶水華的哥哥聶志軍開了一家酒樓,圍著酒樓里的麻將桌,聶水華開始找親友借證件辦理假手續。親友們知道能幫忙“拿救命錢”,都欣然答應。
  2012年11月,聶水華的哥哥從熟人處聽說到聶水華的發票有問題,當天晚上,聶水華家召開了家庭會議。
  聶水華至今都記得當時那令人窒息的氣氛,哥哥聶志軍一通亂罵後,便不再發聲,父親也一言不發,兩個男人圍著她吞雲吐霧到深夜。2012年11月18日早上,三人來到警局自首。
  當天的天氣很涼。聶水華說,她此前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在公安自首的時候,警察也很禮貌,氣氛不太緊張,她以為交罰款就行。
  2013年9月12日的判決書,讓聶水華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作為第一被告,衡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聶水華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萬元;哥哥聶志軍因在假釋期間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元。父親聶炳光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對涉案親友、鄰居也分別判處二年有期徒刑至5000元罰金不等的刑罰。
  對於判決結果,所有人都沒有異議。事發後,聶水華記得哥哥家的門檻上長期都粘著泥巴,不少無辜受累的親友上門,大家沒有明說什麼,但她知道是為何而來。親友們都只知道幫水華取巧報錢,並不知道其背後的發票是哪來的,更不知道那是有問題的,結果是違法。
  10萬元真實住院發票目前還未報銷
  記者問聶水華為何會有當初的想法,聶水華沒有說話。旁邊的母親唐秋蓮摸著女兒聶水華枯瘦發黑的手,哭了。她說:“就是想活唄。”
  在唐秋蓮看來,女兒一直都對自己是養女有所顧忌。唐秋蓮說:“不是親生的,還讓我們這麼大壓力,她心裡不好受,又想活,想換腎,別人一誘惑,就走上歪路了。”唐秋蓮說,女兒錶面上不說,心裡肯定是難受的,她覺得拖累我們了,拖累了那些窮親戚。
  11月27日下午,唐秋蓮心裡又開始盤算了:聶水華28日要到醫院做透析。家中幾乎已經虧空,外面還負債纍纍。聶水華真實的住院發票和住院治療資料都留著放在家裡,有近10萬元。從騙保獲刑後,聶水華這些真實發票就一直沒能報銷。
  “要是能報,命可能延長一些日子。”唐秋蓮瞥了一眼旁邊的女兒說道。她私下告訴記者,女兒的醫葯費都靠兒子來支付,現在兒子面臨收監,經濟來源中斷,她只能看著女兒慢慢地離開了。
  [養兄] 不怕再次面對鐵窗,只怕妹妹註定的死局
  11月27日下午,天色昏暗。
  聶志軍獨自坐在二樓的房間內,關著燈。有過十多年的鐵窗生活,他不順心的時候就會選擇這樣獨處。
  2011年7月,聶志軍走出無錫監獄的大門。他沒有料到,兩年後他再度面臨收監。
  妹妹聶水華被查出患有尿毒症,為求生鋌而走險,先後用自己及親友的身份證購買24份虛假住院資料及發票,騙取新農合補償款42萬餘元,而多次為其辦理兌付手續的聶志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曲折 出獄一年,養妹被查出尿毒症
  記者來到聶志軍住處時,有些吃驚:一棟三層的酒樓,吃飯、住宿、休閑一應俱全,門口停著一輛別克小車,看起來沒有想象中的窘困。
  然而,聶志軍告訴記者:酒樓生意慘淡,房租是欠著的,房東已一催再催;別克小車早就被以4萬元的價格抵押,還有三天就是還款期;酒店的投入也全是找朋友借的,總共有幾十萬元。
  1995年,25歲的聶志軍在南京因盜竊獲刑,當時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直到2011年7月15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予以假釋,至今還沒過假釋考驗期。出獄後的聶志軍,東拼西湊張羅出這家酒樓,希望能讓家人生活得好一點。
  生活卻沒有預想中如意。聶志軍出獄一年後的2012年7月,妹妹聶水華被意外查出患有尿毒症。聶水華是父親聶炳光從辦公室撿來的,但大19歲的聶志軍一直將其視為親妹妹。
  從衡山縣人民醫院,到南華附三醫院,再到湘雅三醫院,瘦高的聶志軍開始背著妹妹跑上跑下。聶志軍說,妹妹趴在他背上會反覆說:“哥哥,救我……”這讓他很揪心,他認為自己是妹妹唯一的救命稻草,“我放棄了,她就沒了。”
  為了給妹妹治病,聶志軍幾乎抵押了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朋友已經不肯借錢給他。對於這件事,妻子胡愛蘭和他爭過。胡愛蘭問聶志軍:“為了一個撿來的妹妹,值不值得?”聶志軍的回應很堅決,“我就是跟你離婚,也不會拋棄她。”
  涉險 以為是取巧,誰知道會犯法
  聶志軍不愛提起獄中的生活。十多年的別離,其間他只見過家人一面。和人聊天,他只願從離開監獄時談起,“從沒有過的開心,感覺活了過來,很美好,再也不想回去。”
  在獄中,聶志軍有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但還是和社會脫節了,太多東西不懂。”他說,妹妹在湘雅三醫院住院期間,曾多次托他到農合辦辦理兌付手續。然而,後來出院後,水華還給他發票讓其辦理,聶志軍有些奇怪:“怎麼沒住院也可以報?”妹妹告訴他那是醫院的“特殊照顧”。聶志軍覺得,“有錢報銷是好事”,而且這個家急需錢解燃眉之急。
  “開個發票,多報一點,以為只是取巧,誰知道會犯法?”聶志軍先後在農合辦辦理了9次兌付手續。直到2012年11月的一天,當地衛生局的熟人老陳告訴他,水華報銷的發票有問題,“已經在查了”,聶志軍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第二天,他帶著一家到衡山縣公安局自首。
  聶志軍以為,這件事可以罰款了事,沒想到法院還判了刑,他需要再次面對鐵窗。
  擔憂 如何解開妹妹的死局
  聶志軍說自己不後悔。除了打小的兄妹情分,他心裡還有一個堅守:當初進家門的時候她(聶水華)是好好的,不能不好了就不要了。
  比起收監,更讓聶志軍擔憂的是水華的死局,他分析了兩種情況:
  一、他被收監。父母年事已高,不可能支付水華的治療費用。別說換腎沒有希望,就連每月數千元的透析費用都無法支付,水華只能等死。二、他沒被收監。因為“騙保”的事情,要退還40多萬,加重了家中的債務,他也給了周邊人“再犯”的印象,很難籌到錢。而水華因為此事,2013年一年都沒申請到補償款,病仍舊難以繼續醫治。
  “怎麼走都是死。”說到這裡,聶志軍揉了下微紅的雙眼,猛吸了一口煙。他罵罵咧咧地說:“要是能救(她的)命,我再進去蹲三年,蹲五年。”
  [養父] 一輩子沒做錯事就是沒教好孩子
  “村內同齡人里第一個入黨;1972年,任村支部書記;1974年,轉為公社農電員;1986年,升為公社農電站站長……”11月27日,為了證明自己多年的“清廉”,聶炳光一項項羅列著自己的履歷。然而,這個昔日的公社農電站站長,晚年的檔案上卻多了意外的一筆:養女聶水華為求生騙取了42萬餘元補償款,作為父親的他因有協助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註定的女兒
  聶炳光今年65歲,能清楚地背出自己的履歷。
  初見聶炳光時,他夾著一個公文袋,走路時會挺起佝僂的身子。和記者聊天,他多次說到“(自己)一輩子沒犯錯”。可在這句話的背後,是這次“怎麼也抹不掉”的獲刑經歷。
  “都是註定的。”聶炳光說,收養聶水華是個偶然。1989年的一個冬天,聶炳光在農電站上班時,發現辦公室內多了個女嬰。他還記得孩子的襁褓是紅色的,上面有印花。兜里的紙片顯示,孩子出生僅兩天。
  那時,聶炳光已經育有兩女一兒,大的近20歲了。按照當時的政策,聶炳光不可能再收養孩子。第二天一大早,他鐵了心出門準備把孩子送人,碰上時任公社書記的雷海東。
  見孩子瘦弱,雷許諾幫孩子解決戶口問題,讓聶炳光先照看著孩子。聶炳光揭開襁褓,看到嬰兒對他笑。那時,聶父去世不久,聶母見到孩子後也多了幾分生氣。女嬰就這樣被收養了,取名叫“水華”,意為蓮花。
  回憶起昔年,聶炳光一臉笑容,他一直覺得水華是個福星,是註定的女兒,對其額外呵護。按照妻子唐秋蓮的話,“比親女兒還親”。
  帶著兒女去自首
  聶水華就醫後,聶炳光夫婦一直貼身照顧。
  當時長期在南華附三醫院治療,聶家住在東湖鎮,兩地相距30多公里的山路。聶炳光每天騎摩托車接送聶水華。他的臉頰上有一個長約5釐米的疤,是接水華的路上摔的。
  後來,全家帶著聶水華到湘雅三醫院治療。聶炳光要給水華捐腎,後因配比不成功終止。聶水華繼續做透析,每個月需支付幾千元的透析費。
  這個家庭並不富裕,聶炳光每月1000多元的工資是家庭的主要收入,無法支付起巨額的醫療費用。而這時,聶水華的“新農合報銷發票”給了他們希望。聶炳光多次幫女兒辦理兌付手續,卻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是“協助騙保”的性質。
  2012年11月,聶炳光聽到兒子聶志軍在與水華爭吵,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當天晚上,一家人召開了家庭會議。次日,聶炳光拉著兒女去自首。
  陪孩子走到最後
  “犯法要不得,紙包不住火。”聶炳光對於犯法的事情特別敏感。十多年前,兒子聶志軍入獄後,他只看過兒子一次。聶炳光記得,隔著鋼化玻璃,他和兒子離得很近,兒子很消瘦,但獄警怎麼都不讓他們握手。
  聶炳光說:“都是我的責任,我一輩子沒做錯事,就是沒教好孩子。”他多次向記者表示自責,但說不出自己錯在哪裡。他反問記者:“如果不是我的錯,別人家的(孩子)怎麼好好的?”
  問及是否後悔當初收養水華,聶炳光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認為收養的事情都是命中註定。
  司法部門正在商討兒子聶志軍的收監問題,聶炳光沒有想求情,他說:“犯法就是犯法,求情沒用,我認。”
  記者離開時,聶炳光扶著聶水華慢慢走上樓。走時,他告訴記者,即使沒錢醫治,他也會陪伴孩子走到最後,“把她好好地送出門”。
  [賬單] 套取42萬補償金15%的稅費返還給“票販子”
  聶水華說記不清自己到底套取了多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金。
  按照哥哥聶志軍所說,其中大部分套取的錢都給了長沙的“票販子”。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聶水華前後拿去報銷的票面金額為1158230元,但要以15%的稅費返還給“票販子”,共計約173734元。
  而1158230元的票真正套取補償金約為421668元,聶水華真正拿到手裡的錢只有20多萬。
  “現在要償還42萬多,但就是治病沒花,也只有20多萬,還要交罰金,不得不欠賬。”聶志軍說,事後他多次與聶水華到長沙尋找當日的“票販子”,但均無果而終。  (原標題:尿毒症女孩騙保42萬求生 16名親友同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jgqop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